河南漯河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舞******等两家单位:经查,舞******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违******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舞阳县自豪种植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以上未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该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根据以上查明的事实,本机关于****年*月**日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因其它法定方式无法送达,本机关通过舞阳县人民政府网站(***.******.***.cn)进行了公告送达,告知拟吊销其营业执照。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进行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申请。现公告期已满,本机关决定依法吊销以上两家单位营业执照。因其它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其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舞阳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个月内依法向舞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特此公告联系人:乔清要 联系电话:***********本机关地址:舞阳县舞泉镇西大街*号院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