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三亚市海棠湾洪风片区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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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海棠湾洪风片区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招标文件的补遗书**各投标人:三亚市海棠湾洪风片区危旧房改造(安居工程)项目结算审核服务招标文件作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第(*)条“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证明材料:提供****年至****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成立时限未满要求年限的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变更为:“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近*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年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证明材料:提供****年至****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以企业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成立时限未满要求年限的企业按实际年限提供(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现将更正后的招标文件在系统中发布,并已重新上传系统,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以本次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带来不便之处请谅解。特此说明。招标代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