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2023年全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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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年全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联合体成员:泸州市纳溪区吾辰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泸州市纳溪区新乐镇长安村三社*号 *,***,***.**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总价价款形式 货物类 工程类 服务类 服务类(******,联合体成员:泸州市纳溪区吾辰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 其他服务 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 忠山院区、康健中心院区、附属第四医院(原蓝田院区)三个院区医疗废物收运处置 根据分类收集的原则,将病区产生的所有已分类投放的医疗废物和可回收废物收集到指定场所。临床科室和门急诊每天至少*次,避开人流高峰期,在中午和下午进行收集,如有特殊情况需加收医疗废物,需听从医院感染管理部安排等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在资金落实且考核合格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合同。 收集我院忠山院区、康健中心院区、附属第四医院(原蓝田院区)三个院区内五大类医疗废物和可回收废物转运到医院暂存处,并运输到处置场所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号)(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标准进行处置等 *,***,***.** 报价下浮价款形式 报价上浮价款形式 数量价款形式 单价价款形式 组合价款形式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雷勇、陈兵阳、白兰梅、王勤俭、李多(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号。 采购计划号:********************[****]*****;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中标报价为:人民币***万元/年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太平街**号 联系方式: 卢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王宇、周备、张慧静,***-********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宇、周备、张慧静 电话:***-********转***/***********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年全院医疗废物收运处置服务(二次)招标文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