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2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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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月**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长宁县斑竹路**号宜宾市长宁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室)邮??? 编:******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年产**万吨玄武岩粗加工项目/年产**万碎石加工项目长宁县硐底镇石垭村十三组长************项目占地面积*****.*m*(**亩),建筑面积****m*,项目设玄武岩加工生产线*条、碎石/石粉加工生产线共*条,设计年加工生产玄武岩**万吨(生产铁精矿*.*万t/a、玄武岩精制细粉**.*万t/a)、碎石**万吨、石粉*万吨(生产细石粉*万t/a、粗石粉*万t/a)。大气污染物:运营期玄武岩粉尘、石灰石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根**m高排气筒排放;在车间内设高压微雾喷淋装置,并设置*台炮雾机,采取喷淋、洒水等措施降尘。水污染物:运营期洗车废水依托现有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依托现有旱厕收集后用作农肥使用,不对外排放。固体废物:施工期废包装箱(盒)由建设方收集。运营期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线;除尘灰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噪声:运营期采取封闭生产、设置隔振基础、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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