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乐山犍为县自然资源局“三举措”加强林地管理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为加强林地管理,贯彻落实林长制工作要求,犍为县自然资源局采取“三举措”切实履行林地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巡查。 用地必核。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在设施农业、宅基地、村组道路等项目建设在规划选址过程中,务必到县自然资源局核实是否占用林地。 用地必报。县自然资源局要求各镇人民政府在设施农业、宅基地、村组道路等项目建设在规划选址时需占用林地,务必按程序办理使用林地手续。未取得林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不得开工建设。 违法必查。项目建设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开垦毁坏林地的,县自然资源局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若违法行为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县自然资源局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