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变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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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变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号楼三单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LDYJZB-****-****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变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激光警示灯、警报、专用支架、喇叭、长排灯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天内完成交付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号楼三单元***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号楼三单元***(现场递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葫芦岛龙港区龙程街**-*号楼三单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需包含相关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号 联系方式:沈科长***********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葫芦岛******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号楼*单元*** 联系方式:刘经理****-*******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