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弱电系统集成供货及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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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弱电系统集成供货及服务项目补充通知四招标编号:E*******************各投标人: 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弱电系统集成供货及服务项目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if !supportLists]*.[endif]本项目开标时间和地点确定如下: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号长乐区政务服务中心七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因本次开标时间修改而调整;投标人若已开具投标保函的,无需修改保函有效期,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 *.以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基准计算有效认定时间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类业绩、资信等级、通用型设备上市时间、社保等),其有效认定起止时间不因本次开标时间修改而调整,仍以招标文件中所记载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基准计算起止时间,不影响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举例如下:如业绩要求“近*年内”,则有效认定具体指“****年*月**日至****年*月**日”。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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