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韩月梅与张志刚、滁州美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公告(2023)皖1102民初1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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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人民法院
公告
(****)皖****民初****号
张志刚、******:
本院受理原告韩月梅与张志刚、******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皖****民初****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