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2023年汝阳县刘店镇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更正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汝阳工施招标(****)****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汝政采-****-***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汝阳县刘店镇*.*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期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北京时间)
二、更正信息
*、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现变更为: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年**月**日(北京时间)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中与以上内容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变更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变更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澄清、变更内容,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以最新下载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单位名称:汝阳******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城关镇人民路**号
联系人和电话:赵先生 ****-********
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电话:
名称:******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珠江路升龙城**号楼****室
联系人和电话:闫女士 ****-********
电子邮箱:******
监管部门: 汝阳县农业农村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郭先生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年*月**日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