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安阳龙安区关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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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等法规规章标准。以下拖拉机已经达到或超过拖拉机强制报废期限,拖拉机所有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现通告该拖拉机的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附件*、附件*)。请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自通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携带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行驶证、号牌及个人身份证到安阳市龙安区农机监理站便民窗口(中州路与安彩大道交叉口向东**米路南)办理相关机车注销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农业机械所有人自行负责。特此通告。  附件* 龙安区拖拉机报废待注销公示表.xlsx附件* 龙安区收割机报废待注销公示表.xlsx安阳市龙安区农业机械技术中心****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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