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红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站式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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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站式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北辰大厦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HC-TJ-******* 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站式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一站式集中送达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内容: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案件量:*****件*、本项目整体采购预算:******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内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中小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的扣除。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近一年内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函原件)。 (*)投标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北辰大厦 *-**** 方式:时间:****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北辰大厦 *-**** 方式:现场领取,同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北辰大厦 *-****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北辰大厦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 地址:天津红桥区子牙河南路**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津诚汇川(天津)****** 地 址:天津市北辰区北仓镇京津路西北辰大厦*-**** 联系方式:杨磊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磊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