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省卫生健康委视频会议(培训)系统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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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省卫生健康委视频会议(培训)系统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省卫生健康委视频会议(培训)系统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省卫生健康委视频会议(培训)系统项目,该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情况说明:*、视频会议(培训)设备:************对该项目的独家授权。*、线路:省卫健委视频会议网络由************统一搭建,******线路可以接入该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上述条件。综上所述,经专家论证,本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平原路***号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论证意见刘文平新乡华新电力集团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薛玲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王庆林新乡学院高工见专家论证意见附件四、公示期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五、异议反馈时限****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供应商非唯一性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查看身份证原件)。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名称: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华兰大道东段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财政部门信息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中州大道****号置地广场B座*楼联系人:张女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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