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苏州市住建局-关于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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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级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苏建函科〔****〕***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
*.申报路径。申报单位必须通过“苏州市装配式建筑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市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系统入口:苏州住建局官网——办事服务——其他事项——城乡建设——装配式建筑,网址:http://***.******.***.***:****/zps/#/login)。
申报单位进入市系统后,在“综合监管”模块的“省级示范管理”中,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报。填报完成后,打印由市系统生成的《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
*.时间安排。市系统权限开放时间为****年*月**日*时,各地住建部门和申报单位必须在*月**日**时前完成示范信息填报、审核等各项工作。
*.注意事项。(*)请项目申报单位在市系统中填报示范项目,市住建局审核完成后,将统一推送至江苏省绿色建筑综合服务平台,请勿重复填报。(*)拟申报的示范工程必须为各地主管或建设单位已在市系统的“项目管理”模块中录入的工程项目。(*)拟申报装配式建筑示范工程的企业必须已在市系统“自我声明”模块中上传该项目自我声明。(*)申报单位用本单位账号登录市系统,账号及密码、各地主管部门联系方式等问题详见系统首页的“忘记密码及常见问题”。
(二)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将《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连同实施方案、相关附件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与电子材料一同报送属地主管部门初审后,于*月**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建筑业发展处,电子档材料拷贝至U盘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工作要求
    *.加强动员组织企业申报。请各地住建部门应挖掘本辖区符合申报要求的优质项目,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本地区具备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
    *.按时保质准备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应认真对待、精心准备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申报材料,确保申报示范完全符合《通知》要求,充分体现本项目的特色亮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
*.严格把关加强业务指导。请各地住建部门加强对本地区申报单位的政策指导,所上报项目应符合《通知》要求,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把关,对符合申报要求的《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申报表》和《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上加盖本部门公章。
 
联系人:陈倚天、曹雯雯;联系电话:****-********;邮箱:******;联系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号*号楼***室。
技术支持联系人:朱秋婕;联系电话:****-********。
 
    附件:*.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申报****年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的通知
*.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