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吉林中共吉林医药学院委员会关于表彰“从教三十年”教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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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党委,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弘扬师德师风,构建尊师重教的校园氛围,激励我校教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增强立德树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着力营造尊重教师、关爱教师的浓厚氛围,决定在第**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开展“从教三十年”表彰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表彰条件
(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二)截至****年*月。
(三)学校的在职教师。
(四)具有一线教学工作经历满**年,近*年承担教学任务。
已受表彰的教师,不再重复表彰。
二、有关要求
(一)符合上述表彰对象的教师向所在基层党组织提出申请,并认真填写《吉林医药学院从教**年荣誉称号申请表》。
(二)请各二级党组织高度重视,专人负责,通知到每个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对申请人员材料严格把关,经基层党组织认真审核并签署意见后,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报送至*********@qq.com邮箱。
(三)党委教师工作部将对各单位申请人员情况进行汇总,会同人事处核实无误后,确定人员名单并公示。
(四)报送时间:*月**日**:**前。
三、表彰奖励
学校将对“从教三十年”教师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牌。    附件*:吉林医药学院学院“从教三十年”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附件*:吉林医药学院“从教三十年”荣誉称号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