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萧县人民医院医疗用净化水系统、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第一包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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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XXQT*******
二、项目名称:萧县人民医院医疗用净化水系统、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第一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明志路**号长岛之春公寓四幢商铺*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萧县人民医院医疗用净化水系统、空气消毒机维保项目第一包服务范围:内镜中心、检验科、口腔科、手术室、耳鼻喉科、血透室、供应室、新生儿科净化水系统共*台,项目包括净化水系统全年维护维修、定期巡检、水质检测、应急抢修、系统化学消毒、全年易耗品材料、故障配件更换等,确保净化水系统正常运行。 服务时间:三年(*+*+*)(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中标人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同意可续签合同;如考核不合格,采购人将不予续签合同,服务终止)。服务标准:满足相应使用科室用水水质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五、评审专家名单:钱咏梅(组长)、王凤敏、贺思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联系人:李明,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萧县人民医院
地 址: 萧县公园路
联系方式: 刘科长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联系方式: 李明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明
电 话: ***********
十、附件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供应商情况办理流程公开累计提交时间:*天*小时*分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提交备案提交人:******办理意见:请审核提交时间:****-**-** **:**:**提交用时:*天*小时*分服务平台审核办理意见:同意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