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南充市财政局南充市互联网+村级会计核算和财会监管平台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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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互联网+村级会计核算和财会监管平台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变更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第三章 磋商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 当中的“*.*其他要求” 的“无”修改为:“ ★合同签订后**个日历天内完成开发、建设、历史数据对接和系统上线,平台达到运行要求,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平台部署,并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内容,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退还采购人已支付款项并承担其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五)*.本项目的采购最高限价:***,***.**元。*.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s://***.******.***/)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清源北路***号***室。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 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财政局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清源北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市辖区南充市顺庆区涪江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南充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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