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非金属材料激光切割设备采购项目评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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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第三十八研究所委托,******第三十八研究所非金属材料激光切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N****-**-****)进行询价采购。本项目于****年**月**日**时**分,在安******进行询价,经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成交候选人单位名称报价(元)第一成交候选人************.**第二成交候选人北京*************.**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采购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本公示发布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人:******第三十八研究所
采购代理机构:安******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