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松阳水网”—松古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 三期)征收土地预公告(松征告〔2023〕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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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松阳水网”—松 古平原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三期)建设需要,拟征收三都乡下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都乡杨家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三都乡紫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古市镇八都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大东坝镇西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南街道南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南街道横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水南街道程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屏街道官路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屏街道新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屏街道桐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屏街道铺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屏街道项桥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屏街道办事处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征收范围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面积约为**.****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项目用地红线图。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松阳县人民政府将组织西屏街道办事处,水南街道办事处,大东坝镇人民政府,三都乡人民政府,古市镇人民政府及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三、其他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本公告期限为 ** 个工作日。特此公告。附件:附件:拟征收土地项目用地红线图.pdf松阳县人民政府****年*月**日本文授权本网站发布,未经许可不得转载。下载附件: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