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克柯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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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及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柯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科学有序高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减少各类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环境,促进全县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阿克苏地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阿克苏地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柯坪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柯坪县实际,制定本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柯坪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以及在柯坪县行政区域外发生的可能波及到柯坪县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质量下降,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涉及辐射污染事件应对工作,按照《柯坪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按照《柯坪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执行。乡(镇)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参照本预案制定并执行。*.*工作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资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立即自动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单位和基层组织制定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的文件。***.******.***应急预案柯坪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包括:县级层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乡(镇)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事件发生时,涉事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营者应立即启动其内部应急预案,地、县级救援力量赶赴现场时,依次启动乡(镇)、县、地区、自治区级应急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县政府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辖区内发生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一般或涉及跨县(区、市),或超出事发地政府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指挥长:由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人、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局长担任。应急指挥部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生态环境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地委、行署、县委、县政府关于环境应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及其有关部门做好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方案;向地委、行署报送相关信息;县委、政府及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成员单位及职责***.******.***成员单位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县委宣传部、网信办,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商信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市场监督管理局、林草局、气象局、消防救******及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责任人由以上各有关部门负责人担任。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依据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授权,向社会发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阶段性新闻;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县委网信办:负责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收集、分析研判,加强网络舆情管控处置,开展网络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负责指导、统筹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调查和应急监测工作;负责配合、指导地方政府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或协助对一般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组织专家制定环境应急处置和生态恢复方案;负责事件调查、定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责任追究;配合做好因其他突发事件引发的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县应急管理局:参与县范围内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和生活救助工作,综合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人员救援和危险化学品泄漏、火灾等现场处置工作。(*)县发改委:按照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要求,负责突发环境事件能源物资应急保障综合协调工作,提出安排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和动用国家应急物资储备建议,负责完善煤电油气运输部门协调机制,协调做好能源物资应急生产、供应工作,研究制定应急条件下的能源保供政策措施,指导协调事发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编制因自然灾害次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结束后的恢复重建规划;负责组织协调粮食应急供应;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做好生活类应急物资保障。(*)县商信局:负责应急类医药的生产和申请国家储备给予紧急调运;以及对成品油、天然气、煤炭等重要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和紧急调度工作;负责保障突发环境事件所在地的应急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组织做好应急通讯保障工作。(*)县公安局: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涉嫌犯罪案件侦查、事故现场保护、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负责会同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对公路(含高速)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的信息报告和应急处置工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重要目标和危险区域实施警戒和交通道路管制及群众疏散等工作。(*)县财政局:按照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和财政应急保障的有关要求,负责做好县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必要的资金安排和保障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接受并安排社会各界的捐赠,做好灾民临时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做好遇难人员遗体的处置工作。(**)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突发环境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健康危害评估。(**)县住建局:配合指导临时避难场所建设,负责城镇饮用水供水安全保障;负责对环境污染事件导致城镇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与应急处置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灾情信息通报工作;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中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和治理工作。(**)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公路交通事故可能引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协调通往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道路通畅;负责应急救援人员、物资的运输保障工作;协助收集公路路面污染物;参与铁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铁路运输保障工作。(**)县水利局:参与水污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事件调查工作。负责监测并发布水文信息;负责实施或协调应急水量调度;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量同步监测等水资源信息;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制定受污染水体疏导、截流方案,并参与相应的救援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中造成的农业资源及农业生态环境损害进行评估,指导生态恢复;协助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现场的农业生产物资的转移工作。(**)县气象局:负责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区域气象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气象预警信息;必要时在突发环境事件区域进行加密可移动气象监测,并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对事发地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依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组织对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林业和草原生态环境、资源和生态功能损害进行检测和评估,并指导生态恢复。(**)柯坪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参加环境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协助当地政府转移、解救危险区域的群众。(**)******: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现场及周边地区电力应急保障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承担应急主体责任,配合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处置应急工作。本预案未列出职责的其他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部门、本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依法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现场指挥部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处置工作组。***.******.***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应急管理局及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处置一般、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县委、政府和应急指挥部关于环境应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综合协调;(*)负责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评估、修订;(*)配合做好自治区、地区、县、乡(镇)层面协调解决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接收、汇总、研判、报告突发事件有关信息,协调各有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应急行动;(*)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生态环境应急工作;(*)及时向行署、地区生态环境局报告事件相关信息;(*)完成县委、政府及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当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时,根据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安排,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履行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指导处置等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及处置工作组政府根据需要成立环境应急现场指挥部,派出或者指定现场指挥官,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现场指挥部按需要下设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处置组、应急监测、医学救援、应急保障、信息宣传、社会稳定、调查评估及应急专家等处置工作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处置组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源头,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现场执法监察;相关部门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和破坏;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参与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柯坪县消防救******等部门。(*)应急监测组主要职责: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以及当地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制定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点位、频次,掌握污染物浓度变化,确定污染影响范围和程度;负责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水文资料、气象信息及自然灾害预测等情况,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牵头单位: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参与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卫健委、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医学救援组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城镇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突发环境事件造成集体中毒等。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参与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各医疗卫生机构等部门。(*)应急保障组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所需电力、通讯保障工作;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开展应急测绘,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提供各类基础地理信息资料。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参与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自然资源局、商信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信息宣传组主要职责:在县委统一部署下,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和预警终止的信息;收集整理、分析研判各类舆情信息,澄清不实言论,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开展舆论引导。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参与单位:县委网信办,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商信局、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社会稳定组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县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依法定职责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牵头单位:县公安局参与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县委网信办,县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信局等部门。(*)调查评估组主要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环境污染损害调查,评估、核实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及分析。牵头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具体情况,由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指定部门牵头参与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县应急管理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水利局、气象局等部门。(*)应急专家组主要职责:明确环境污染事故性质和类别;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及对人群健康和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研究、评估污染处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向地区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处置决策建议;对生态修复和恢复重建等提出建议。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特性,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环境监测、化学化工、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防化、气象、生物、水利水文、卫生健康评估、损害索赔等专家参加。工作组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作适当调整。*.*乡(镇)环境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织开展污染处置、应急监测、医学救援、人员疏散、现场警戒、交通管制、善后安抚、舆论引导、事件调查等各项工作。发生较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其它生态环境敏感事件时,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与地区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派出工作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监测和预警*.*监测各级具有相关监测能力的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监测手段,加强日常环境监测和预警。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环境安全监测体系。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委、住建、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监测,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分析和研判有关信息。应急管理、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定期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有毒有害物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进行检查。要加强信息共享,发现可能导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的,要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预防***.******.***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开展环境风险防范检查工作,依法组织对容易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周边环境保护目标进行调查、登记,定期检查、监控,并责令有关单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统筹协调与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与应急措施,防止因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次生或者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统筹安排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所必需的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生产经营单位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照有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培训演练。*.*预警***.******.***预警分级可以预警的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特别严重)、二级(严重)、三级(较重)、四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一级(红色)为最高等级。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导致生态破坏、少量人员中毒伤亡的突发环境事件,发布蓝色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导致较大生态破坏、较多人员中毒伤亡,或对跨境河流及其他重点河流、湖库可能造成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或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的,发布黄色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导致生态破坏严重、众多人员中毒伤亡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跨境河流及其他重点河流、湖库已经造成污染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的,发布橙色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导致重大生态破坏、重大人员伤亡的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造成跨境河流出境断面污染物浓度超标的突发环境事件,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的,发布红色预警。预警级别标准生态环境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预警信息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按照《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发布。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可以通过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发布。蓝色预警信息由县人民政府或授权的单位发布,黄色预警信息由行署或其授权的单位发布,红色和橙色预警信息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单位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预警信息。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进行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第一时间向同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提出预警级别建议。预警信息发布模板见附件*。***.******.***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后果,采取以下措施: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及专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视情启动应急响应程序。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控制事件苗头。在涉险区域设置警示标识,利用各种渠道告知公众避险,提前疏散、转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对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企业加强环境监管,立即组织开展环境监测,适时掌握污染动态。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相关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工作。*.*预警信息调整和解除发布预警信息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确认不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部门或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停止采取有关措施。*应急响应*.*先期处置事发单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要立即按照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本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和工作人员进行处置,抢救受伤人员,做好现场人员疏散和公共秩序维护;采取污染防治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和危害扩大,尽量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属地人民政府接到信息报告后,要快速实施处置,控制或切断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态势,避免污染物扩散,严防发生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灾害。同时,指挥协调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组织动员、帮助群众快速转移和开展防护工作,并将处置情况按规定随时报告上级政府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响应分级按突发环境事件的严重程度、发展态势和影响范围,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I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Ш级响应)、一般(IV级响应)四级。发生特别重大、重大事件的,分别启动I级、Ⅱ级应急响应,由行署牵头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应对。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启动Ш级应急响应,由行署、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启动IV级应急响应,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由行署给子指导和支持。必要时,可对层级进行调整,发生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流域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应当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情况和发展态势适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事态发展到需向行署、地区生态环境局请求支援时,由县政府协调。***.******.***级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向行署报告,建议启动I级响应,立即开展以下先期处置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会商,研究分析事态,部署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国家、自治区、地区环境应急指挥部或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涉事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视情向相关地区通报情况;(*)组织开展事件调查。***.******.***Ⅱ级响应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向行署报告,建议启动II级响应,立即开展以下处置工作:(*)配合地区相关工作组与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对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开展事件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Ш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时,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第一时间向行署报告,建议启动III级响应,立即开展以下先期处置工作:(*)配合地区相关工作组与事发地成立现场指挥部开展应对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为应急处置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对跨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进行协调;(*)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开展事件调查及损害评估工作。***.******.***级响应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时,县启动IV级应急响应,负责应对工作。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应急监测、事件调查等工作。*.*响应措施***.******.***现场污染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要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立即采取关闭、停产、封堵、围挡、喷淋、转移等措施,切断和控制源头,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质和消防废水、废液等收集、清理和安全处置工作。当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不明时,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对污染来源开展调查,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切断源头。属地人民政府应组织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物扩散途径和范围;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危险化学品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生态环境部门要会同卫健、应急管理、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或经营者开展处置,防止发生次生灾害;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产生的污染物时,生态环境部门应会同卫健、应急管理、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做好控制污染扩散和消除污染的紧急措施,及时处置污染物、消除事故危害。交通事故引发突发环境事件,交通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督促涉事企业(运输单位或供货单位)或经营者开展处置,企业或经营者无法处置时,交通部门要会同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消防等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调集设备组织救援力量进行处置。***.******.***转移安置人员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影响及事发当地的气象、地理环境、人员密集度等,建立现场警戒区、交通管制区和重点防护区,确定受威胁人员疏散的方式和途径,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和可能受影响地区居民,确保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确保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医学救援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地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应急监测加强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工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扩散速度,事发地气象、水文、地质及地域特点、周边敏感区域、重点保护对象及当地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应急监测方案,确定监测点位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决策提供依据。根据事发地监测能力、事件严重程度、污染物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变化趋势,适当调整监测频次和监测点位。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模型预测等方式,对突发环境事件信息进行动态分析、评估,及时预测事件发展情况和污染物浓度数据变化情况,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撑。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配合地区生态环境局开展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负责联系地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市场监管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市场变动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好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群体性中毒事件等。***.******.***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属地宣传部门通过授权发布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突发环境事件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舆情,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维护社会稳定事发地加强受影响区域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哄抢救灾物资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应急终止***.******.***应急终止的条件突发环境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在突发环境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应当终止。(*)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发生的条件已经消除;(*)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应急终止的程序(*)现场指挥部决定终止时机,或事件责任单位提出,经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指挥部向组织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应急状态终止后,环境应急指挥部应根据有关指示和专家组建议,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工作。*信息报告与通报*.*报送主体、程序、时限***.******.***突发环境事件报告主体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因安全生产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及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接报后要及时通报同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部门通过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其他单位在大气、水体、土壤监测过程中获得环境污染事件信息的,要及时通报生态环境部门。有关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可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环保举报热线向县人民政府及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程序和时限县生态环境部门接报后,要立即向所在县人民政府和地区生态环境局报告;涉及兵团有关师(市)辖区的,要及时向有关师(市)或师(市)生态环境部门通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初判为重大或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已经)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分钟内电话报告行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县生态环境部门迅速了解事件情况,分别向县委、政府报告,经审定后向地委、行署及地区生态环境局报告。初判为一般及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县人民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应在*小时内逐级报告行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区生态环境局、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经审定后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采用蓝信、传真、网络和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初报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当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中应当写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相关的多媒体资料。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不确定级别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时,县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按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核实信息程序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先于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获悉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要求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告相应信息。下级人民政府及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依照相关规定和时限报告信息。*.*信息通报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可能涉及相邻行政区域的,事发地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同级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态环境部门要及时向同级有关部门通报。因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同级生态环境部门通报。*.*报告内容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将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情况报送各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按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的次序进行报告。初报信息包括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发生地点、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质和数量、人员伤亡情况、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和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破坏程度、事件潜在危害程度等初步情况及初步采取的措施。续报信息是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和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进展情况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报告是在初报、续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初报、续报、处理结果报告模板见附件*。*后期工作*.*损害评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及时查明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原因和经过,总结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方法按照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规定执行。*.*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有关规定,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牵头,可会同监察机关及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事件调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善后处置属地人民政府要及时组织制订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等工作方案,对受污染、破坏的生态环境采取措施予以恢复,对清除污染效果进行评估。保险机构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应急保障*.*救援队伍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建设,充分吸收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大型国有骨干企业以及社会化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应急救援力量,建立地、县二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综合救援队伍。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管理,完善相关咨询机制和管理程序,及时为区域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供技术与决策支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强化部门间联动与合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物资与资金保障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县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商信、民政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较大、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的需要。制定环境应急领域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组织环境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化环境应急物资储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为应急工作提供通信网络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公路、铁路紧急运输保障体系,负责保障应急响应所需的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的运输需求。公安部门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协调处置保障明确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阿克苏市、库车市两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协同应急处置设施,发生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产生的污染物应当转移至就近的协同处置设施进行处置,涉事地、接收地人民政府积极沟通、协调,确保污染物及时转移和处置。*.*技术保障各有关部门要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应用,配置先进的环境应急处置装备,加快建设环境保护大数据共享,实现环境应急信息综合集成、分析处理、污染评估的智能化和数字化,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加强应急专家信息库的建设,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提供技术支撑,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医疗卫生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部门要完善医疗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应急指挥等体系,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并拟定应急救护保障计划,储备必要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应急物资,根据需要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援助工作。必要时,红十字会等社会卫生力量参与救治工作。*.*环境责任保险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的突发环境事件防范、处置及补偿机制。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探索对高污染、高环境风险及处于环境敏感地区的企业实******根据生态环境部门要求、地区环境风险评估情况和企业需求,做好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产品的开发工作,为环境风险提供保险保障,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定损、赔偿等服务。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商业保险和参加互助保险,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担机制。*预案管理*.*奖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奖励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有其他特殊贡献的。***.******.***责任追究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认真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未按照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拒绝承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义务的;(*)未按规定报告、通报突发环境事件真实情况的;(*)拒不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件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盗窃、贪污、挪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资金、装备和物资的;(*)阻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造成其他危害的。*.*预案评审和更新***.******.***预案评审由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以确保预案的持续适宜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及时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的问题,并从中找到改进的措施。***.******.***应急预案的实施预案发布后,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应组织落实预案中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项职责和任务分工;并对相关单位、人员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实现应急预案持续改进。***.******.***预案的更新在下列情况下,应对应急预案进行及时更新:(*)日常应急管理中发现预案的缺陷;(*)训练、演习或实际应急过程中发现预案的缺陷;(*)组织机构、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发生变化。*.*宣传、培训与演练乡(镇)人民政府和环境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全方位、多途径加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解读力度。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引导公众依法监督各项应急措施落实,鼓励对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和隐患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乡(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把演练作为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探索开展跨地域、跨部门综合应急演练。环境风险企业要加大环境应急培训与演练工作,确保应急措施落实到位。*.*预案修编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并完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督促县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企事业单位制定本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修订。*附则*.*名词术词定义工作手册: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指南。事件行动方案: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救援队伍、专家等为遂行具体任务制定的工作安排。先期处置:指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在事发地第一时间内所采取的紧急措施。环境应急监测:指环境应急情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应急演练:指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练和综合演练。*.*预案发布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印发至有关部门、企业组织实施。*.*预案解释部门本预案为县级专项预案,由地区生态环境局柯坪县分局负责解释。*.*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县生态环境应急指挥部处置工作机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流程*.预警信息发布模板*.信息报告模板附件*突发环境事件分级标准*.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人以上死亡或***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万人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亿元以上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因环境污染造成设区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重大跨国境影响的境内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人以上***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万人以上*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亿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Ш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人以上**人以下死亡或**人以上**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人以上*万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造成跨设区的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人以下死亡或**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人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以下的;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年月日(发布时间)【预警类型】水污染事件大气污染事件土壤污染事件放射源泄漏污染事件【预警级别】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四级(蓝色)【起始时间】【事件原因】【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防御措施】附件*信息报告模板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文件(初报)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初报×××(报送单位):××年××月××日××时××分,××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事件具体信息如下:【污染类型】【初步原因】【主要污染物】【人员伤亡情况】【是否涉及自然保护区情况】否是,保护区具体情况:【事件潜在危害程度】(包括可能波及的区域)【参与处置部门】报告单位(盖章)年月日(报告时间)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文件(续报)关于×××突发环境事件的续报×××(报送单位):××年××月××日××时××分,××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于××年××月××日××时××分(初报时间)将初报情况上报,根据现场处置情况及事件发展态势,现将最新情况汇报如下:【污染类型】【事件起因及过程】【主要污染物及数量】【现场处置情况】(包括启动应急响应情况、各部门参与情况、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污染物控制情况等)【事件的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报告单位(盖章)年月日(报告时间)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文件(处理结果报告)关于×××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报告×××(报送单位):××年××月××日××时××分,××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经过××小时应急处置救援,事件基本得到控制,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事件级别】【污染类型】【事件起因】【应对过程】【处置结果】【事件潜在危害程度】(包括间接危害、社会影响、处置后的遗留问题等)【参与部门】(附名单及工作内容)【事件损失】(附证明文件)报告单位(盖章)年月日(报告时间)分享分享到: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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