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关于《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 使用论证报告书》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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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有关精神,现对《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予以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建设项目概况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位于晴川湾海域。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拟建设一根尾水排放管,将三个污水处理厂的尾水引至沙埕港外海域排放。项目用海总申请面积*.****hm*,其中混合区用海面积为**.**** hm*、海底管道工程(海底电缆管道)用海**.**** hm*(管道长度约为**** m),排污管道用海方式为“其他方式”中的“海底电缆管道”,污水混合区用海方式为“其他方式”中的“污水达标排放”,,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海底工程用海”、“排污倾倒用海”,二级类为“电缆管道用海”、“污水达标排放用海”。申请用海期限为**年。*、海域使用申请人:福*******、编制主体名称:福建*******、组织评审单位:福鼎市自然资源局联系人:刘端辉,联系方式:****-*******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号(自然资源局五楼海域海岛管理股)传真:****-********、公示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对建设项目是否支持;对项目建设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的建议和要求。*、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发送信件或传真到组织评审单位;直接到组织评审单位提交相应材料反映意见。*、其它本次公示征求意见时间自公示日起**个工作日。附件:福鼎市龙安及店下项目集中区综合提升改造项目综合污水排放管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福鼎市自然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