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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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加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等三部门《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知》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拟在全市范围内对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采取限制通行管理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月**日至*月**日,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来信、邮箱等方式反馈。地址:张家口市经开区纬三路*号(邮编******)电话:****-*******邮箱:jdczqyj@***.com附: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张家口市公安局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公安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政策的通知》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对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实行限行绕行措施。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限制通行时间****年*月*日起二、限制通行措施(一)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进入全市行政区域以内(除高速公路)道路行驶。(二)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在张家口市主城区(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城市快速路(含)以内区域道路:东环--五一东大街--林园路--北环--平门大街--西环--南环--胜利南路--站前大街(含以上道路)道路内通行。(三)全天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进入我市所辖各县(区)主城区通行。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发布主城区限制通行范围及具体措施。(四)限制通行的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可根据限制通行措施,选择合理路线绕行高速公路或国、省道路。三、有关要求(一)违反本规定进入禁行区域行驶的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二)军队、武警、应急、抢险车辆等特种车辆不受上述措施限制。本通告自****年*月*日起正式实施。特此通告。张家口生态环境局张家口市公安局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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