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邵武市老旧小区(樵岚溪、县前街活力街区)一期改造项目[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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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老旧小区(樵岚溪、县前街活力街区)一期改造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位潜在投标人:
关于“邵武市老旧小区(樵岚溪、县前街活力街区)一期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E*******************)补充通知如下:
一、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 专用合同条款 **.缺陷责任与保修 **.* 缺陷责任期内容
现更正为:
**.*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个月
二、第*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节 专用合同条款 **.缺陷责任与保修 **.* 质量保证金内容
现更正为: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种方式:
(*)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的工程款;
(*)其他方式:/。
***.******.***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过程结算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其他扣留方式:/。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招标项目编号:E*******************)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投标人应自行查阅。
招标人:邵武市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人:福建瑞晟******
日期:****年**月**日附件:补充通知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