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拟予强制注销企业告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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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市监强注销告〔****〕*号
固镇县******石湖第二门市部等**户企业:截至****年*月**日,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本局于****年*月*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固镇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依法组织清算、申请注销登记的公告,截至目前上述企业仍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本局拟予强制注销上述企业。
对本局拟予强制注销的决定,上述企业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局现以公告方式送达本《拟予强制注销企业告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企业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联系人:罗军、强玲 联系号码:****-******* 附件:固镇县******石湖第二门市部等**户拟强制注销企业名单固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月**日拟强制注销企业名单(**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