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淄博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执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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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执行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淄博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执行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淄博市公安局强制医疗执行采购项目,指定*家医疗机构作为临时强制医疗执行场所。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年*月*日,山东省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残疾人联合会五部门下发的《关于做好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通知》(鲁公通【****】***号)要求:每市指定*家医疗机构作为临时强制医疗执行场所,原则上设在市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院)。没有独立精神卫生中心(精神病院)的市,由市公安局会同市卫生计生委确定*家设有精神科隔离病房的三级医疗机构作为临时强制医疗执行场所。*. 淄博市满足鲁公通【****】***号文件要求的医疗机构有且仅有“淄博市精神卫生中心(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条“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应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矿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顾兆华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赵尔凯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交汇处润德大厦A座****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名称:淄博市财政局 联 系 人:沈延富 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联通路*** 号 联系电话:****-******* 六、附件相关附件:论证(游玉明).jpg论证(李文川).jpg论证(李成果).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