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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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N****************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市长****** 成都市锦江区青石桥中街*号*幢*层C区**号 下浮:**.**%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 货物类(成都市长******)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 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 香尔佳东北珍珠米 满足采购需求。 *.**(批)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戴怀根、薛斌(采购人代表)、康怀、文利英、钟发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预算金额×*.*%再下浮**%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 *.**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预算*,***,***.**元,项目最高限价*,***,***.**元。 *、本项目备案号:********************[****]*****。 *、监督单位: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 *、付款方式:*、货款转账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投标人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天内结算该月货款。中标人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中标人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付款条件说明:*、货款转账支付。中标人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投标人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天内结算该月货款。中标人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中标人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 *、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达到付款条件起**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本项目采购预算品目为A********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本项目按照下浮率进行报价,下浮率限价为:*≤下浮率<***。 本项目共*家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本项目中标报价为综合类:下浮率**%;米、面、油类:下浮率**%;水果类:下浮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吉泰五路**号*栋**层*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袁女士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机关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中小企业声明函(成都市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