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平公资采2023883号】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仓头乡刘河村生物质颗粒厂房建设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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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仓头乡刘河村生物质颗粒厂房建设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平公资采*******号-*刘河村生物质颗粒厂房建设河南******平顶山市新华区和平路南商贸南苑小区*号楼西单元*层西户*,***,***.**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第一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日历天任志红豫************平公资采*******号-*刘河村生物质颗粒生产设备采购******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张官营镇安寨村二组*,***,***.**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第二标段////三、评审专家名单刘亚红(采购人评委)、孔祥娜、柳 瑜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发改价格[****]***号文计取,中标人一次性支付人民币:一标段*****.**元;二标段*****.**元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鲁山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总分排序【见附件一】;
*、各评委对所有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分项评分明细【见附件二】;
*、投标人投标文件被否决原因【见附件三】;
*、投标人投报业绩【无】。
*、根据评标结果、成交结果公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项目一标段河南******为成交人,二标段******为成交人,其他投标人未成交。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成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有投诉,可在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投诉。
*、监督部门:鲁山县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统一信用代码:*****************A 联系电话:****-*******。
*.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河南省鲁山县仓头乡人民政府地址:鲁山县仓头乡联系人:王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平路与康平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C区*号楼*层***号联系人:王旭滨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旭滨联系方式:***********如有附件,请至http://***.******.***.cn/pdslss/content?info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