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学院食堂三楼部分房间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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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食堂三楼部分房间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UA-CS-*******/GDXG-****GC******
二、项目名称:学院食堂三楼部分房间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临泉路北侧*幢*层***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元(大写:捌万柒仟壹佰元整)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项目负责人:万丽,注册二级建造师编号:皖************
四、主要标的信息工程类项目名称:学院食堂三楼部分房间装饰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安徽艺术学院,招标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天内完成所有工程量
质量标准:合格[if !supportLists]五、[if !supportLists]六、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艺术学院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磋商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安徽艺术学院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淮海大道****号
电 话:****-********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号广电大厦*层
联系人:李渊、胡燕
电 话:****-********、***********
****年**月**日附件:学院食堂三楼部分房间装饰装修改造项目-主要成交承诺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