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南海外国语学校增建综合楼项目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南海外国语学校增建综合楼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工程名称:南海外国语学校增建综合楼项目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 招标代理机构:佛****** 公示时间: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南海外国语学校增建综合楼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评标过程、评标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中标候选人单位名称投标报价(元)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质量/承诺第一候选人广东**************.**陈永灿/粤*******************日历天/***日历天合格/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号)的规定提交材料。附件:*.南海外国语学校增建综合楼项目评标结果公示资料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南****** 电话:****-********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平西路广东夏西国际橡塑城一期*号楼首、二层A*** 邮编:投诉接收部门: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座*栋*层***室 邮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招标代理:佛****** 联系人:王工 电话:****-********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岭南大道北***号磐石大厦一座****室B单元 邮编:******附件: 评标结果公开附件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