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3年第二批养护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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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批养护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年第二批养护工程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黄路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名称:****年第二批养护工程项目施工范围:工程位于宁国市境内。道路名称为五棚路、港坑坞路、大头坑-宫家湾、七蒋路、鸿南路、霞五路、葛干-小岭塘、阳日山路、东葛路。工程内容包括:老路面及局部基层拆除、路肩砼挡墙、沥青混凝土路面摊铺、**cm厚C**水泥混凝土路面、路侧波形梁钢护栏(Gr-C-*E、Gr-C-*B*)、道路交通标志牌、标志牌版面及反光膜更换、道路标线、示警桩等。施工工期:**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后*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项目经理:仇备执业证书信息: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皖************五、评审专家名单:吴义国、张爱芳、商永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标准;*、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迎宾路**号、宁国市山门北路金宁咨询,联系电话:****-*******、***********。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信息名 称:宁国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地 址:宁国市迎宾路**号 联系方式:汪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 址:宁国市山门北路*-*号**号 邮 箱:****** 联系方式:蒋先生;************.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汪女士、蒋先生 电 话:****-*******、*********** 十、附件*、磋商文件.pdf*、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最后报价书.pdf*、中小企业声明函.pdf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累计办理时间:*天*小时**分*秒交易平台提交提交人:安徽******提交时间:****-**-** **:**:**中心审核办理状态:已确认办理时间:****-**-** **:**:**办理用时:*天*小时**分附件:****年第二批养护工程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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