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积极开展2022年度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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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进我县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按照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年度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要求,赤峰市生态环境局宁城县分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督促我县纳入《赤峰市****年度环境信用评价排污单位名单》的企业,积极开展****年度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开展排污单位环境信用评价工作,要严守企业商业机密,不得泄露企业涉密信息。同时,要求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指标及评分办法,如实、准确提供企业、从业人员环境信用评价材料。结合各企业提供的材料及局内各股室队中心对各企业记录、管理情况,我局严格审核把关、归集各参评企业的信用信息,按时完成对参评企业的初评并上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