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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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YQQT******* 二、项目名称: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肥西南路文馨园*幢***室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货物类名称:第十一中学(汴河路校区)设备采购品牌(如有):希沃、鑫视丽、迈亚、兰迪贝格规格型号:FF**EA、SC**、TV*-****、MEKIA-B**、MEKIA-YZ**、QC****数量:**台、**套、****套单价:*******.**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本越、杨培善、杨宝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执行代理合同约定 收费金额:*.**万元(包含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号楼**楼,联系人:徐工,联系方式:***********;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埇桥城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埇桥区汴河西路金年华大厦**楼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地  址: 宿州市环宇国际广场*号楼**楼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 ***********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成交结果公告 *.成交供应商公示材料 *.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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