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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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歌舞娱乐场所的经营行为,保障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规范和完善歌舞娱乐场所退市机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第一款、第六款以及《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对已经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歌舞娱乐场所,给予撤销行政许可,注销其《娱乐经营许可证》。注销名单具体如下:序号证号企业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平潭县城关帝苑音乐会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翠园路北侧**号魏香发*************平潭县金座公馆娱乐会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海坛金座万宝城东区*号楼一卢珍娟*************平潭综合******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西航南路海坛金座西区林贻祥经营单位或者利害关系人如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书面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审核不通过的,其《娱乐经营许可证》将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与文化体育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