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2023年税务制服采购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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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XW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年税务制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三、项目需求“(二)提供投标样品要求”中的第*点更正如下:*.投标人投标样品的所有材料和制作必须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税务服装用料要求)。投标样品表 序号 样品名称 递交数量 尺 码 执行技术标准 * 长袖衬衫(外穿) *件 男式***/**B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服装标准汇编(****年版)》,执行GB/T****标准 * 夏裤 *条 女式***/**B * 夏短袖夹克 *件 女式***/**B * 冬装 *套 男式上衣***/**B 男式裤子***/**B * 春秋装 *套 女式上衣***/**B 女式裤子***/**B * 内穿衬衣 *件 男式***/**B 注:a.税务春秋装女式套装(含上衣、裤子、硬肩章、肩徽、领花、金属胸章);b.税务冬装男式套装(含上衣、裤子、硬肩章、肩徽、领花、金属胸章);c.税务女夏短袖夹克(含肩章、金属胸章等);d.税务男长袖衬衫(外穿)(含肩章、金属胸章等)。*.“样品标记和密封:样品制服不允许有任何体现生产来源标识、标记、标签、尺码等一切非招标文件规定的标识,若发现样品有明显标记的或与本项目无关标识,采购人有权不予送检”。更正为“样品标记和密封:样品制服不允许有任何体现生产来源标识、标记、标签、尺码等标识,若发现样品有明显标记的或与本项目无关标识,采购人有权不予送检。”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号         联系方式:林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号世界金龙大厦**层A区单元             联系方式:廖丽松、郑雪妹、张博艺/****-********、********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丽松、郑雪妹、张博艺 电 话:  ****-********、********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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