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奖励先进促节水,屯溪区出台节水奖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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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屯溪区出台为期二年的节约用水奖励办法,通过建立以奖促节机制,对在节约用水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和成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其奖励金额在***元至****元不等,为该区创建节水型社会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
该办法适用于对在本区节约用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用水企业、居民小区、公共机构、个人的奖励。该《办法》还明确了奖励标准、申报条件、资金管理、实施程序等内容。
《办法》规定,获“节水先进企业奖”奖励****元,“节水先进单位奖”奖励****元,“节水先进居民小区”奖励****元,“节水先进个人奖”奖励***元。申报流程为由单位(个人)书面申请,属地镇(街)审核,区节约用水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获奖名单。
目前,屯溪区正全力创建省级节水型社会,多举措形成全社会、各行业、可持续的节水氛围,以高质量水资源利用、节约与保护水平,不断提高民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屯溪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