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车辆(包车)租赁服务商项目(二次)采购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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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关于车辆(包车)租赁服务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中第三大点:“服务要求”——(三)购买保险要求——第*项更正为:
*.投标人提供的车辆除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附加险外,必须投保承座人险且每座投保额为**(叁拾)万元以上。(投标时,提交保险证明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二、采购公告中第四大点:“报价要求”——第*项更正为:
*.按下列内容逐项报价,各项价格之和作为评分依据。车型包天(***公里内、**小时内):元/天超出里程(每公里):元/公里超出时间(每小时):元/小时**-**座**-**座**-**座包天计费合计: 元超出里程计费合计: 元超出时间计费合计: 元共计(小写): 元;(大写):备注其他车型价格不高于市场价供应商名称:
法人或其委托代表人签字 :
时间:
三、招标公告中第七大点:“报名、投标及开标”——报名时间延长至****年*月*日;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招投标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