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象州县老孟山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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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老孟山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公告文号:来宾公共矿出告〔****〕**号)
来宾市****年第四期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来宾公共矿出告〔****〕**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桂财综〔****〕**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号)、《象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砂石土类矿产“净采矿权”出让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号)及《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及矿业权出让集中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政办发〔****〕*号)等有关规定,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来宾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承办象州县老孟山石灰岩矿*个采矿权公开挂牌出让交易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象州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象州县平安大道***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号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项目'" __ko__*************="ko***"项目名称:象州县老孟山石灰岩矿
-*?'开采矿种':'勘查矿种'" __ko__*************="ko***"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象州县老孟山石灰岩矿[编号为K(****)*号],位于象州县城北东*°方向直距约*.*km的老孟山一带,行政区划属象州县象州镇所辖,矿区至象州县城约*.*km。
面积:*.****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序号
X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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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量:象州县老孟山石灰岩矿采矿权为象州县出资探明的矿产,地质勘查程度为普查。区内矿体为泥盆系上统五指山组(D*w)浅灰色中~厚层状泥晶灰岩,局部夹微晶灰岩、条带状灰岩。截止****年** 月**日,估算整合矿区范围内保有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石量为推断资源量****.**万吨(折合****.**万m*),边坡压占的资源量(推断)为***.**万吨(折合**.**万m*),矿山设计利用资源储量****.**万吨(折合****.**万m*),按回采率**%,可采资源储量为****.**万吨。
开采标高: ***.*米至 ***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矿区范围内原有象州金鑫石料场、象州县牛角洲老孟塘采矿场、象州县象州镇欧家坪采石场******象州县古才村委裂山铜钟岭石灰岩矿等*个矿山,原矿业权人已办理矿业权注销手续。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要求提交的所需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按土地复垦条例与矿山地质保护规定要求签订土地复垦三方监管协议并足额缴存土地复垦费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序号
经度
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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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查工作程度:
勘查投入要求:
拟出让年限:*年含基建期*年
起始价:*****万元
起始出让收益率:%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企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本次竞买不接受申请人联合竞买。
(*)竞买申请人须提供具有良好企业信誉;有竞得履约能力和信用;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
(*)凡是在我市有过不履行采矿权人义务或者不履行《采矿权出让合同》的采矿权人或竞得人,不得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的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年**月**日 挂牌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网上地址:http://***.******.***.gov.cn/lbggzy/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一)意向竞买人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广西 来宾)(http://***.******.***.gov.cn/lbggzy/)进行用户注册。
(二)意向竞买人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了解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办理CA数字证书。
(三)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完善业务类型注册。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申请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系统进行报名。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一)竞买申请书(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
(二)银行保函(彩色扫描件):保函金额为*****万元(含起始价*****的**%,即****万元;原有采矿权的资产****.****万元+前期工作费用**.**万元),保函受益人为象州县自然资源局,有效期限为****年**月**日。
(三)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法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公司章程(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四)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和失信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成交方式净采矿权公开挂牌方式出让。本次公开挂牌出让不设底价,以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不低于起始价的,挂牌成交。
(二)竞买人报价:K(****)*号采矿权竞买人竞买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首次报价不低于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应高于当日挂牌起始价**万元或者**万元的整数倍。
(三)出让条件*、挂牌起始价: 象州县老孟山石灰岩矿采矿权挂牌起始价为*****万元人民币。*.原有采矿权的资产(不参与挂牌竞价)
*.土地租赁费(不参与挂牌竞价)*.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不参与挂牌竞价)*.矿业权收益缴纳方式
本次采矿权挂牌出让涉及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为分期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首次征收比例为成交采矿权出让收益的**%(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征管信息互联互通平台推送的费源信息起*个工作日内向税务部门缴纳),剩余部分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按年度分期缴清,均摊征收年限为*年,均摊征收比例为每期**%,每期具体缴款时间在出让合同中确定。
*.助推乡村振兴方面的投入费用
为有效推进“净矿”出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巩固脱贫攻坚和助推乡村振兴建设中由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成交收益的*%比例筹集专项资金投入助推乡村振兴建设。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成交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不含原有采矿权的资产、土地租赁费、采矿权前期工作经费、交易服务费、助推乡村振兴方面的投入费用、办理采矿许可应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等相关税费,交易服务费及办理采矿许可应缴存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土地复垦费等相关税费由竞得人另行按相关要求缴纳;挂牌矿业权交易服务收费按桂价费〔****〕***号规定的最高限价的**%收取,由受让方(竞得人)承担。
八、风险提示
矿山投资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竞买人要认真考察与踏勘,详细了解拟设采矿权中的有关风险及影响因素。
(一)矿山建设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影响
本次出让的是矿产资源储量,原有矿区范围的资产、土地租赁费和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经费不参与竞价。土地租赁费用不包含竞得人办理用地、林地占用手续等发生的费用。矿山所需要配套用的土地,因规划、生态限制等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给采矿权竞得人,矿山无法开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负担。如竞得人需要扩建或使用约定之外其他场地、道路等的,发生的费用由竞得人另行承担解决。
(二)标的瑕疵影响
《象州县老孟山石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出具,并经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备案。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方案中所表述的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矿石质量与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存在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应充分考虑资源储量、开采条件风险,充分评估开发资源投资风险,竞买人提交申请并参与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的风险责任,一旦中标并成为采矿权人,不得以总体方案中的储量、质量、开采条件、发生不可抗力等为由向出让机关等部门提出退款、索赔等要求。采矿权竞买申请人可以自行到矿区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安排现场踏勘。
特别提示:本次挂牌出让成交价仅为采矿权出让收益,买受人经确认竞得采矿权后,按规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采矿权出让前期工作经费和交易服务费。注:本次拟挂牌出让的采矿权是在原有采矿权基础上通过整合扩大范围而进行的出让,为保障原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已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对原矿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进行了资产评估,并在象州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竞买人可登录象州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竞买者参与竞买即视为对该评估结论的完全认可)。竞得人若确定为原采矿权人则不须再支付原矿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竞得人若确定为其他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则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移交并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按合同或协议将担保金支付原矿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原采矿权人在收到竞得人支付的原矿区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后,必须在**日内无条件撤出矿山并协助竞得人办理采矿许可证,评估项目中所涉及的所有前期工作投入和固定资产所有权均归竞得人所有,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为准。
(三)矿区范围内现状影响。
矿区范围内原有的*宗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均已停产且原矿业权人已办理矿业权注销手续。竞买人在竞得本采矿权办理采矿权后,必须履行采矿权人义务,根据矿区现状,按照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要求,承担矿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土地复垦主体责任以及原矿区安全隐患除险等工作。
(四)政策变化影响
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其他部门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影响。采矿权竞买人应了解和熟悉有关矿产资源开发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应知晓因国土空间规划调整,生态环境、安全生产、林业、国家和自治区产业等政策调整,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对竞得人行使采矿权人权利的影响或限制,因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所造成的风险由采矿权竞买人自行承担。对此,采矿权竞买人应充分做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等,均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其他影响
用地、用林指标影响,在未取得用地用林指标之前,竞得人不能违法违规用地用林。如涉及国家出资、资源整合、违法查处、诉讼、信访、权益纠纷、与永久基本农田重叠等对开采工作产生风险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参加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的竞买人对本次采矿权挂牌交易活动中有异议,须在本次挂牌公告时间内,提供书面材料和证据,并经采矿权出让单位(象州县自然资源局)和承办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确认后方可受理,其他方式提出异议均不受理。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一)竞买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存在的经营异常和失信行为,属于联合惩戒对象的,依法限制参加本次采矿权交易活动。
(二)竞买人虽未被列入惩戒名单,但在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中以抬高竞价为由向其他竞买人勒索财物的,一经查实,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三)出让人通过“信用中国” 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等网站查询竞得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信用信息,对竞得人信用情况进行审核,如发现竞得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取消其竞得人资格。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竞得人违约,将取消竞得人资格,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其单位(包括法定代表人及其股东等)将被列为失信惩戒备忘名单。
*、逾期或拒绝签订《采矿权成交确认书》或《采矿权出让合同》的;*、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事实的;
*、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在矿业权挂牌活动中存在的恶性竞争、恶意串标情形的、不按时参加挂牌活动的竞买人、竞得人,两年内禁止其参加来宾市矿业权交易平台组织的矿业权挂牌出让交易活动。
十一、其他内容
一、矿山建设要求
(一)开发利用要求
采矿权竞得人必须按照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进行采矿生产,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资源,矿山生产运营及建设过程中必须满足固体废物“零排放”,禁止向外界排放废渣(土)。遵守国家有关林业、生态环境、应急、水利、劳动安全、爆炸物品管理、矿山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国家规定有关税费,及时办理林业、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和水利等相关审批手续,如因未能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采矿权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矿山建设生产要求
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在*年内逾期未进行建设或者生产的,无正当理由停工或者停产连续满*年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采矿许可证颁发机关有权注销其采矿许可证。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间,矿业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变化的,须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三)绿色矿山建设要求
竞得人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桂自然资规〔****〕*号)规定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并须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年内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及验收工作。未按期通过绿色矿山创建验收的,出让方即责令其停产整改,整改期间所有矿产品不得对外销售,整改验收完成后方可恢复开采及销售矿产品。
(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要求
竞得人在办理采矿权登记要求提交的所需相关材料时,应同时按土地复垦条例与矿山地质保护规定要求签订土地复垦三方监管协议并足额缴存土地复垦费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五)其他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及国家其他部门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二、助推乡村振兴有关要求
为有效推进“净矿”出让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巩固脱贫攻坚和助推乡村振兴建设中由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成交收益的*%比例筹集专项资金投入助推乡村振兴建设。助推乡村振兴建设由竞得人在矿山正常生产后商资源所在地的象州镇人民政府、象州镇城北社区、象州镇古才村委制定专项投入助推乡村振兴、改善人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报象州县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本公告在象州县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象州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日相关项目:象州县老孟山石灰岩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