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海内蒙古自治区矿山事故警示教育暨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在乌海能源召开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月**日,内蒙古自治区矿山事故警示教育暨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在乌海能源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后一阶段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为深刻吸取陕西新泰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教训,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事故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专题会议要求,在内蒙古自治区分*个组召开全区矿山事故警示教育暨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乌海能源为第一分会场。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纪检室主任张国强,乌海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庆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乌海市能源局、乌海市应急局、阿拉善盟能源局、阿拉善盟应急局、海勃湾区、海南区、乌达区相关负责人及乌海能源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司建军参加会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监察执法一处管福兴主持会议。
张国强强调,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在“技防”上下功夫,通过新技术的使用,加强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不断夯实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在“人防”上下功夫,在加大“三违”惩处力度,营造“不敢违”氛围基础上,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员素质和技能,树立“不想违”的意识。要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助力矿山安全生产,强化责任意识和红线意识,中介机构要将依法依规全面、客观反映安全中介服务事项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严厉打击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惩戒不诚信行为,坚决净化市场环境。要汇聚监管监察合力,推动矿山安全生产,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力度,整顿全区矿业秩序,以高压执法震慑倒逼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提高执法效能,重点是抓好问题隐患整改,有效防范杜绝事故发生。做好汛期防范,当前处于防汛关键时期,极端天气过后,矿山企业要做好巡查,排查整改隐患,风险隐患消除方可复工复产。
地方政府及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各矿山企业、矿山安全中介结构相关人员,乌海能源所属各煤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吕珺 包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