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州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暂不予批准四川古蔺贡香酒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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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市环建函〔****〕**号******: 你公司报送的《四川古蔺贡香酒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办件编码:******-********-******)收悉。经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该《报告书》于****年*月**日通过我局组织召开的专家技术评审会,正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由于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审批系统显示该《报告书》于****年*月**日到期,因此,你公司于*月**日主动提出《退件申请》,退件理由为文本尚******申请,我局决定暂不予批******将《报告书》修改完善后,再依法按有关程序另行报批。二、《报告书》未依法取得批准前,项目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并应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