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提升行动专家组织协调机构选聘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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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提升行动专家组织协调机构选聘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P*********** 项目名称:提升行动专家组织协调机构选聘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提升行动专家组织协调机构选聘项目(详见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领取,售后不退。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号鸿利公寓*#楼*单元****室)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号鸿利公寓*#楼*单元****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邮件获取采购文件将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邮件内容中须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并在邮件发送成功后致电****-*******进行报名确认,确认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邮件为准,未进行报名确认的供应商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民政局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纬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滨江中路***号鸿利公寓*#楼*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景凤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