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升级数据服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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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升级数据服务
成交结果公告一、项目编号:AHRBCG*******
二、项目名称:“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升级数据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公******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号院*号楼-*至*层***
成交金额:贰拾捌万玖仟元整(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名称“以奖代补”考核数据支撑升级数据服务服务范围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服务要求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服务标准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标准[if !supportLists]五、[endif]评审专家名单
吴卉、王峰、蔡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荷叶地街道潜山路***号新地中心C座****室招标代理部,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提起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分包号(如有);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等事实依据;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质疑材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充分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的;
*.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质疑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潜山路新地中心C座**楼****招标办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储梦玲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