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2023年偃师区邙岭镇牛新村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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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采购项目名称: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年偃师区邙岭镇牛新村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偃师政采磋商(****)****号****年偃师区邙岭镇牛新村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洛 阳 市 伊 川 县 江 左 镇 八 官 线 隆 兴 花 园 西 *** 米 特 色 农 创会 展 中心 E 区 *** 室*,***,***.**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年偃师区邙岭镇牛新村农产品展销中心项目该项目设计*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其中一层建筑面积***.**㎡,二层建筑面积***.**㎡,项目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密度**%,新建供排水及供电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日历天杨梅豫************三、评审专家名单邵改范、张东晓、彭利娟(业主评委)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按照相关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成交服务费。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偃师区财政局
联系人:偃师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方式:****-********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偃师市邙岭镇人民政府地址:洛阳市偃师区邙岭镇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洛******地址:孟津区黄河大道东段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先生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