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办公综合楼拟按现状认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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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办公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永昌镇永昌大道**号,业主单位为北川羌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年*月,原北川羌族自治县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局办理了该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建字第北规建********号),该综合楼于****年已建成投入使用,至今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及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现业主单位向我局申请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及土地核验,******现场实测报告,并核对原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建设规模,该大楼总建筑面积较原规划许可增加****.**㎡。****年*月经第三方机构规划影响评估不会对规划造成不利影响。 因该项目为灾后重建项目,建成年限较早,经核对北川羌族自治县城市总体规划,该地块用途为商务用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号),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我局拟按照现状公示无异议后出具认定意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拟按现状认定进行批前公示(详见附图),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法定形式向我局申请陈述、申辩、听证等;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等要求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云盘中路**号(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附图: 图片附件图片附件北川羌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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