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食堂承包项目答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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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食堂承包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项目名称: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食堂承包项目项目编号:GX*****FW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纪琳琳项目联系电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采购单位: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和正路***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代理机构:******代理机构联系人:纪琳琳、***********代理机构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号一、采购项目内容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食堂承包项目,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二、开标时间:****年**月**日 **:**三、其它补充事宜各投标人:现就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主院区食堂承包项目(项目编号:GX*****FW)相关疑问答复如下:*.“第三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二)商务部分评分细则(**分)序号*,“食品安全保障”单份保单:累计赔偿限额在人民币****万(含)以上的,得*分。每个服务单位按一份合同算,本项最多计*份保单,最高得*******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所服务对象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而被保险人(餐饮单位)服务的单位或存在多个,通常被保险人(餐饮单位)会汇集其服务经营的所有单位合并购买一份保额较高的食品安全责任险,集中管理,且提高就餐者的权益保障。因此,是否累计赔偿限额在人民币****万(含)以上的单份保单中,约定保障的服务单位有一家即算作*分,有三家即算*分?答:累计赔偿限额在人民币****万(含)以上的单份保单中,约定保障的服务单位有一家可计*分,有三家即可计*分。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能体现保障服务单位。珠海市第三人民医院**********年*月**日四、预算金额: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