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关于规范华舍街道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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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社区(村、居)、物业公司:为进一步加强全街道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管理工作,规范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处置行为,确保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资产保值增值,提高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使用效益,防止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资产流失,现就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管理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管理方式社区(村、居)具体负责管理本社区(村、居)范围内行政接管的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是指区建设集团等区级机关平台移交街道的拆迁安置小区半地下汽车库和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二、管理办法(一)实行上报备案。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社区(村、居)根据小区自身情况确定具体可行的管理方案和考核办法,******严格按照管理方案配合社区(村、居)做好相关工作。(二)严格申报批准。社区(村、居)在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管理中,未经申报及街道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移交车位数数量和划分现状。部分小区历年来存在的为缓解小区停车紧张而私划的停车框位,应当结合实际逐年减少,不得再增,影响消防安全通道、公共设施设备的停车框位应清除。(三)规范处置流程。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严格按照《关于建立社区(村、居)社区用房和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专管员制度的通知》(华办〔****〕*号)文件精神和各自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管理方案进行处置管理。对固定处置使用的车位应当统一挂牌。出租一个月及以上的车位,出租费用可参照周边小区的相关标准,并全额上交。出借一个月及以上的车位,社区(村、居)和相关单位或个人必须提交申请报告,经街道办事处批准后方可借用。三、管理费用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固定出租费用,按照各相关社区(村、居)的当年度周期到期后,作为华舍街道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由社区(村、居)经社区(村、居)账户,按年度全额及时打入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财政账户。其中,收益的**%作为社区(村、居)的管理费及时下拨给社区(村、居),由社区(村、居)用于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支出。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产生的其他临时收益,由社区(村、居)自行处置。社区(村、居)可对参与并配合拆迁安置小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相应的管理费。四、管理要求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管理必须增强规矩意识,严明政策程序,切实担当履职,严肃责任追究。(一)社区(村、居)应切实承担本社区(村、居)范围内的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合理有效使用,保值增值。对未履行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管理职责,或对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管理不善,造成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资产流失、被侵占或收益明显下降的责任主体,街道有权责令改正,并按管理权限,追究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街道党政办、财办和社管办作为街道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职能部门,党政办负责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制度完善、清查盘点、登记入账和处置管理等工作;财办负责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收益入账、专项审计等工作;社管办负责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收益收缴和社区(村、居)日常处置行为的监督等工作。街道纪工委行使监督执纪职能。(三)街道将拆迁安置小区地下汽车位的管理工作列入社区(村、居)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对管理不善的社区(村、居),视具体情况相应扣减岗位责任制分。五、本通知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执行。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办事处****年*月** 日查不全的图片内容附件请点击此链接查看http://***.******.***.cn/art/****/*/**/art_**********_*******.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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