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名天誉壹品花园12号楼、13号楼、15号楼、16号楼、20号楼及其地下室(四期)退还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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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相关规定,******承建的天誉壹品花园**号楼、**号楼、**号楼、**号楼、**号楼及其地下室(四期)项目已竣工并向我局提供该工程项目劳动者的工资支付台账。  如上述工程项目存在拖欠或者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行为,请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到信宜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新尚路**号二楼)投诉。  公示期为三十天,公示期内没有接到对该工程项目欠薪投诉的,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同意施工企业办理退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及销户手续。  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联系人:黄 毅 联系电话:****-*******信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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