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巩义市伊洛河水毁修复项目(康店镇—河洛镇段)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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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项目编号:巩财磋商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巩义市伊洛河水毁修复项目 (康店镇一河洛镇段)*、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评审日期:****年**月**日二、成交情况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巩财磋商采购-****-***-*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巩义市滨河路东森海玉波苑商务楼 * 楼*,***,***.**元序号名称施工范围施工工期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巩义市伊洛河水毁修复项目(康店镇—河洛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日历天张飞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朱于昌、王领军、杨瑶琛(业主代表)。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本项目标段代理服务费*****元,由成交单位支付。收费金额:**,***.**元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定标日期:****年*月**日
*.磋商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八评标室。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监督单位:巩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华路街道新华路**号
电 话:****-********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名称:巩义市水利局地址:巩义市健康路***号联系人:邓先生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称:******地址:郑州市莲花街红松路龙鼎创富中心*号楼*楼联系人:康玲玉联系方式:************.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康玲玉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