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龙岩2023年8月30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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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拟不予批准的原因)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备注*紫金锂元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建设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龙岩市上杭县白砂镇新茶白线东侧罗马甲,所用地块属于福建上杭新材料科创谷范围福建******福******因项目中试生产线规模由原***kg/d(***t/a)扩大到****t/a,增加研发楼面积和功能,优化了部分生产工艺和环保措施,属于重大变动。变动后项目仍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条年产*万吨磷酸铁锂正级材料生产线及配套*条****t/a磷酸铁锂正级材料中试生产线、*号厂房、变电站、制氮站、研发办公楼和环保工程;二期工程建设*条年产*万吨磷酸铁锂正级材料生产线及*号厂房和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万吨磷酸铁锂正级材料生产规模。*.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做好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厂区内实行雨污清污分流。项目纯水系统排水用于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和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经自然沉降后回用于绿化,多余部分外排;项目设备、地面清洗废水、实验室洗涤废水及喷淋塔废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符合排放标准要求后进入科创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科创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科创园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应通过槽车转运至上杭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委托处理。*. 主要生产工段应在封闭厂房内进行;项目废气治理措施按照生产线布置。每条生产线投配料工段、辊道窑装卸料工段、粉碎工段、筛分工段和包装工段废气经各自收集由设备自带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尾气控制在车间内,不外排;热风炉燃料为天然气,每条生产线、中试生产线喷雾干燥工段废气经收集由净化除尘装置处理后由*根**米高排气筒排放;每条生产线和中试线烧成工段产生的废气进入配套的天然气为燃料焚烧炉燃烧后,由*根**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废气经收集由喷淋、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根**米高排气筒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通过洒水抑尘等措施控制在车间内。*.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用于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应规范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一、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运营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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