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铁岭典型案例: 昌图县某畜牧养猪场涉嫌违反水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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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案情简介 ****年*月**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接到信访投诉,投诉昌图县某畜牧养猪场,粪便随意堆放,影响环境。昌图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于当天到现场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养殖户自家院内养牛**头,产生的粪便堆放在院内东南角地里,该养殖户无配套设施。 ****年*月**日,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查处情况 该养殖户涉嫌违反《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依据《辽宁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七条,决定对该养殖户作出罚款,铁岭市生态环境局昌图县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限期一个月整改完成,*、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三、案例启示 本案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立案和调查取证。执法过程中,能明确告知当事人的权力,执法过程合法、规范、严谨 ,证据收集充分,事实认定清晰;法条适用准确无误,遵照客观事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理,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均在法定范围内。本案对规模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给予警示,同时提醒行为人遵法、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