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内科综合楼电梯设备购置(BHZC2023-G1-000005-CGZX)质疑答复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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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人情况及项目名称
质疑人:广西******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民主路*号都市物语****号
法定代表人:梁玲
联系人:卢金永 联系电话:***********/****-*******
质疑项目名称:内科综合楼电梯设备购置
质疑项目编号:BHZC****-G*-******-CGZX
采购人:合浦县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质疑答复
我中心于****年*月**日收到关于合浦县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电梯设备购置(项目编号:BHZC****-G*-******-CGZX)的《质疑函》。收到质疑函后我中心将质疑函转达采购单位,并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针对质疑事项进行复审,现根据复审小组的复审报告及有关文件要求,针对《质疑函》中的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质疑供应商认为在品牌知名度和价格分上均优于中标供应商,主观分的差距不足以将价格分差距抹平,但为何未能中标?
答:*.适用法律依据问题。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而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价格分计算问题。经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复审,由于参与投标供应商中有小微企业,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评分办法小微企业享受**%的价格扣除政策,应在其投标报价的基础上降低**%作为价格分进行计算,获******认******。贵公司价格分为**.**分,******价格分为**.**分。
*.投标产品品牌知名度问题。评标委员会按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 品牌知名度不属于本项目的评审因素,不作评分。
*.综合得分问题。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包含价格的评审因素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虽然价格分得分较高,但评审委员会认定商务技术、技术方案、设备安装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其他评审因素中,******综合评定优秀,综合得分最高,推荐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经复审,各评审专家主观评分不存在畸高畸低的情况,各项评分及分值合计均无误。
综上,复审小组一致认为原评标结果合法有效,质疑事项不成立。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北海市财政局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北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