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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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项目名称: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标的名称: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项目本着“集约资源、共同建设、统一管理、费用分摊”的原则,对市本级及主城区(滨江除外)各单位的涉案财物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约人力、物力成本。产生费用,由各纳入单位根据涉案财物数量、上门揽送网点数量按比例分摊,本年度分摊费用为**万元。合同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上门揽送服务、值守看护服务、专业仓储服务、后续处置服务、智能管理以及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一切内容。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杭州市委政法委****年*月**日印发了《关于建设市级刑事诉讼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共同建设完成覆盖全市大多数城区的、统一的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全面实现刑事诉讼涉案财物“一体化”管理、“换押式”移交、“规范化”处置。杭州市公安局(本级)作为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采购主体单位确定该中心所需的运营管理服务的提供单位为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根据市局本级和原七城区共同购买服务的原则,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只能向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购买运营管理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申请允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杭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服务中心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河坊街**号三、公示期限****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采购人信息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联 系 人:吕妍婕联系电话:****-********传 真:/地 址:杭州市长乐路**弄**号*.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 称:杭州市拱墅区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联 系 人:朱女士/王女士监管部门电话:****-********传 真:/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新业路市民之家G**办公室六、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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